今后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四川细则尚未出台
发布时间:2016-08-23 09:23:29
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黄绿标)今后不再核发。省环保厅昨日表示,四川将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但具体操作细则尚未出台,包括成都在内的各地尚未停发。车辆排放检验将更严格,排放检验合格是车辆安检的前置条件。
车辆排放检验更严
“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但车辆排放检验依然存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省环保厅表示,审车时车辆排放检验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将来车主审车,检验机构把车辆排放检验的数据和电子报告上传给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仍需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如果车辆未进行排气污染检验,车管部门将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主将无法进行安检。
省环保厅正在组织开发软件,机动车尾气检验报告单将生成一个统一的编码,由此可以查询到机动车是在哪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哪条检验线进行了检验。
尚未接到停发通知
省环保厅透露,目前全省100多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99%左右已经实现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和安全检验两项“一站式”服务。全省都是实行同一种尾气检验方法,因此在全省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但黄标车除外。
“目前尚未接到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因此不用再领取环保标志的具体实施日期还未定。”成都市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旧政策转化需要一个过程,因尚未接到停发通知,所以成都能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检验点,还在继续核发标志。对于取消环保标志核发,成都环保部门也在等待具体的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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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 记者:香见客户端
编辑:罗雨涵 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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