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微腐败”周周有检查月月有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2 10:45:54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记者获悉,区房管局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中,迅速落实,积极行动,从宣传动员到安排部署到自查自纠,紧锣密鼓,环环相扣,在“深、细、实、严”上下功夫,彰显了局党组治理“微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宣传动员“深”。为营造专项治理“微腐败”全民参与的氛围,区房管局结合职能职责,依托中心工作,强力宣传造势,深入物业小区张贴海报,发放资料,向服务企业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让“微腐败”治理深入群众、深入民心。
制定方案“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细致分析“微腐败”7个领域的31种形态,对应科室细分治理重点和内容,使科室和个人在专项治理中都能对号入座。
查找问题“实”。在自查自纠阶段,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的方式,查找科室和个人存在的“微腐败”现象和问题,让自查更加接地气,自纠更加有的放矢,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形成全局上下实实在在找问题、认认真真查腐败的扎实作风。
监督检查“严”。治理“微腐败”,监督作保障。成立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督察组,对治腐工作实行一看、二查、三督办、四通报。看,科室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查,对查找问题不严、不细、不实、执行力不强的科室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督办,对重要科室、重点目标、重点人员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通报,督察组每周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全局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落实工作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科室和个人及时处理和通报,做到周周有检查、月月有通报,形成对“微腐败”的有力震慑,打赢这场治理“微腐败”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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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体中心 记者:何亚东
编辑:邱远华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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