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1-25 10:06:51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为保障全区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新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食品采购要注意以下事项
应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市场或生产基地购买食品和原料,并注意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品是否发霉变质等。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要购买死亡的畜禽及水产品。
(二)加工食品要注意以下事项
食品原料应分类存放,分开清洗、切配,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工具要分开,尤其是接触熟食的容器和工用具使用前要严格清洗消毒;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特别是四季豆、扁豆、油豆角等豆荚类食品和新鲜黄花菜必须先过沸水烫后,再煸炒。
(三)食物贮存有讲究
要控制食物的存放温度和时间,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超过2小时。冰箱不是“保险箱”,从冰箱中取出的冷藏食物,应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四)熟食卤菜选择需谨慎
购买熟卤食品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卫生设施较全的生产经营单位。生拌凉菜最好自己加工,即做即食。
(五)外出就餐多查看
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选择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的动态等级为"大笑"(A)或"微笑"(B)、卫生设施好、管理规范、干净整洁的餐馆,最好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六)农村集体聚餐要注意
聚餐承办者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承办者需选择在辖区镇政府备案的承办家宴厨师,承办宴席厨师要持健康合格证明,掌握必要餐饮食品安全操作知识,防范群体性食物安全事件。
(七)消费维权要牢记
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并及时向所在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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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体中心 记者:香见客户端
编辑:邱远华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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