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知识手册(下)
发布时间:2018-06-27 10:31:18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
1、本人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三年后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
2、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时,本人可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3、已在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可免费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超出部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血液费用;以上人员免费享用的血量,应在献血者可享用的血量中扣除。
4、捐献机采血小板一个治疗单位,相当于献血800毫升,本人也可终身享用无限量临床用血。
5、未参加无偿献血的适龄公民临床用血时,按国家和四川省政府相关规定收取血液采集、检验、分离、储存、运输等有关费用。
公民用血后退费须知
公民用血后退费,须持有效证件到市献血办退费处(成都市血液中心内)办理。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用血后退费:
1、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后应持有:《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住院结账收据报销联、用血申请表(以上均须提供证件原件)。
2、献血者其直系亲属用血后,除应持以上证件外,还应具有与献血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户口或派出所证明)、输血者身份证(以上均须提供证件原件)。
二、55周岁以上和18周岁以下公民用血退费应持有身份证(所在地办身份证处开具证明也可)或户口簿、住院费用结账收据报销联、用血申请表(以上均须提供证件原件)。
3、受理退费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人南四段玉洁东街3号)
4、受理退费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成都市血液中心用血退费电话:028--85553301
热线电话:028-855831938555819598554294415388199508
新都区无偿献血公民退费地点:新都区人民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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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体中心
编辑:邱远华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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