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召开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18-09-28 11:19:35
9月26日,四川省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不断改善四川水生态环境,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担任省内主要河流河长的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河长在本地区分会场参加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云,区委副书记潘捷参加新都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沱江、岷江流域和嘉陵江、渠江、涪江部分支流为重点,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和水生态系统治理,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摸清问题与完善方案结合起来,明确管理保护的方向和路径;把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结合起来,增强管理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专项行动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形成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把完善制度与依法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管理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督察问责,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对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考核激励,对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
会上,水利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和德阳市、成都市双流区、宜宾市高县、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负责同志分别发言。
区领导刘刚毅、刘怒海、孙辉、张文豪、刘清、秦天参加新都分会场会议。
又讯 四川省河(湖)长工作推进会议结束后,全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总体谋划、系统推进、久久为功、抓住关键,坚决打赢蓉城碧水保卫攻坚战,为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提供坚实的水生态环境保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云,区委副书记潘捷参加新都分会场会议。区领导刘刚毅、刘怒海、孙辉、张文豪、刘清、秦天参加新都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要科学统筹施策,让水清岸绿成为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的靓丽风景线。要推动截污清淤补水同向发力,严格实施“成都治水十条”,深入开展清河清湖行动,积极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再生水利用和河湖水系联通工程,科学精准调度水资源,提高河道有效生态流量。要实施滨水景观提升工程,构建河湖湿地滨水景观系统,加快推进锦江绿道建设和锦江水生态治理,科学规划建设沱江发展轴。要构建常态长效管理体系,加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建设,探索“厂网河”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江河湖库智慧管理系统建设。要切实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真整改、真解决。要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调迁关闭“散乱污”企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招商引资项目选择门槛。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要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专项督查、日常巡查和环保督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行动;要强化考核激励,强化结果运用,落实好的给予奖励激励,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开门治水,开门管水”,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企业参与,努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水生态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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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体中心 记者:何亚东
编辑:邱远华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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