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知识
发布时间:2018-11-07 10:33:03
据区环保局最新消息,我区重度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已于11月4日取消。
11月4日,我区PM2.5日平均浓度为57.75微克/立方米,较11月1日的117.37微克/立方米有明显下降。目前我区空气质量已恢复正常。
成都市重度污染天气,三级响应措施(黄色):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拒绝露天烧烤。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市快速路、郊区(市)县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预测气温为0℃及以下时停止冲洗作业。
(2)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场地内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实施2次冲洗清扫作业,落实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对没有条件进行苫盖的堆场,每天至少喷淋4次,干燥天气增加喷淋次数。
(3)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性建材,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除成都市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建筑材料装卸、道路开挖、路面铣刨、房屋拆除等产生扬尘的室外施工作业,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每天至少实施2次冲洗清扫作业,落实场地洒水降尘工作;施工场地禁止使用国I及以下以柴、汽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作业。
(4)列入限产、减排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执行,纳入限产减排名单内企业应制定企业重污染天气限产减排方案,厂区内内醒目位置应悬挂限产减排方案流程及标示牌,制作企业内部现场监管及督查的菜单式减排清单;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除成都市市政府批准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重点加强路面拦截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
(7)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8)在市交通枢纽、城市快速道路等处,采取点面结合、设卡检查等方式,针对尾气排放超标嫌疑车辆开展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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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融媒体中心 记者:香见客户端
编辑:邱远华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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