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都区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09:45:1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好地保护我区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春季禁渔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 渔 期: 2019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 渔 区:新都区境内天然水域。
三、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它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四、对违反禁渔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从严惩处。
五、禁渔期内,阻碍、抗拒渔政部门依法行政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
六、监督举报电话:83048214
农业综合执法电话:83010842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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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都电视台 记者:香见客户端
编辑: 责编: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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